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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原产地规则实操指南

发布时间: 2026-01-11 08:5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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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原产地规则实操指南》——供应链管理师(SCMP)动态资讯** 随着全球经贸格局的不断演变,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推进。2022年1月1日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, RCEP)正式生效,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、经贸规模最大、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扬帆起航。作为连接中国与东盟、日本、韩国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15个成员国的重要纽带,RCEP不仅为区域内企业带来关税减免、市场准入便利等红利,也对供应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。特别是其中的“原产地规则”,已成为供应链管理师(SCMP)在实践中必须深入掌握的核心内容。 根据国际供应链管理专业协会(ISCM)发布的最新动态,RCEP原产地规则是决定企业能否享受关税优惠的关键门槛。与以往自贸协定相比,RCEP采用更为灵活和统一的“区域累积”原则,即企业在任一成员国的原材料投入均可计入原产成分,从而更容易满足“区域价值成分不低于40%”的要求。这一机制显著降低了跨国生产布局的合规成本,为供应链优化提供了新思路。 对于供应链管理师而言,掌握RCEP原产地规则的实操要点至关重要。首先,需明确“完全获得”与“非完全获得”产品的判定标准。例如,农产品若在成员国境内种植或养殖,则属于“完全获得”;而机电产品则多涉及“非完全获得”,需依据税则归类改变(CTSH)、区域价值成分(RVC)或特定加工工序等标准进行判定。SCMP认证课程中特别强调,企业应建立原产地管理台账,对关键原材料来源、加工环节、增值比例进行系统记录,确保可追溯、可验证。 其次,RCEP引入了“经核准出口商制度”(AEO),允许具备资质的企业自主出具原产地声明,无需每次向海关申领原产地证书。这对企业的内部合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。供应链管理师需协同法务、采购、物流等部门,构建跨职能的原产地管理体系,推动企业申请AEO认证,提升通关效率与贸易便利性。 此外,RCEP还设置了“背对背原产地证明”机制,支持货物在成员国间中转时多次享惠。这对于构建区域性分拨中心、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具有重要意义。SCMP学员在案例研讨中指出,某家电企业通过将半成品出口至越南组装,再转口至澳大利亚销售,利用背对背证明实现关税减免,有效降低了整体供应链成本。 值得注意的是,RCEP原产地规则并非“一刀切”。不同产品类别适用不同判定标准,且各成员国过渡期安排存在差异。因此,供应链管理师需持续关注各国实施细则更新,借助数字化工具如供应链可视化平台、原产地智能计算系统,实现精准合规。

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原产地规则实操指南

综上所述,RCEP不仅是贸易协定,更是推动供应链重构的战略机遇。作为现代供应链管理的专业人才,SCMP持证人应主动学习RCEP原产地规则,将其融入采购策略、生产布局、物流规划等核心环节,助力企业在全球化竞争中赢得先机。未来,随着RCEP红利逐步释放,精通国际规则、具备战略视野的供应链管理师,必将成为企业出海征程中的关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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